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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遊承霖/新北報導

警方取締嚴重超速,9個月近4千件。(圖/翻攝畫面)

▲警方取締嚴重超速,9個月近4千件。(圖/翻攝畫面)

新北市警方在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》加重「嚴重超速」罰則後,共計取締近4千件嚴重超速違規,更分析出4大嚴重超速熱點,此外,更有一部BMW轎車以時速173公裏,行駛在臺64線快速道路上,超速93公裏,是本年度截至目前所取締的最高時速。

新北市政府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指出,去年6月30日修正施行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》第43條第1項第2款「嚴重超速」,由原先超過規定速限60公裏降低為超過40公裏,提高罰鍰為6千元以上,3萬6千元以下罰鍰,並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,代表該車輛半年不能行駛,且一般超速違規點數記1至2點、嚴重超速則記3點,更將面臨吊扣(銷)駕照處罰,影響違規人甚鉅。

而新北交大從去年6月30日修法截至上(3)月31日為止,共計取締嚴重超速394件,更分析出4大嚴重超速熱點,分別為淡水區淡金路187號前、汐止區臺5線17.52K、板橋區大漢橋以及新莊區中正路捷運輔大站前。

其中,更有一部BMW轎車,今年3月10日深夜11時許,以時速173公裏,超速93公裏行經五股區臺64線快速道路10.4公裏處,遭到拍照檢舉,也是今年度至今所取締的最高時速。

新北交大表示,新北市轄內共有262處固定式測照點位,運用119組主機輪動調整,並有9處區間平均速率執法路段,另搭配45組移動式測照設備,機動編排勤務於易超速肇事及違規路段執法。

交大也說,設置測速執法設備主要用意不是取締,而是提醒駕駛人應依速限行駛,勿心存僥倖逞一時之快。

BMW轎車以時速173公裏遭拍照檢舉,嚴重超速93公裏。(圖/翻攝畫面)

▲BMW轎車以時速173公裏遭拍照檢舉,嚴重超速93公裏。(圖/翻攝畫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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